黄河新闻网晋城讯(记者 尚东霞)12月25日上午,记者在晋城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晋煤集团岳城煤矿因在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未按要求落实错峰运输等应急减排措施被通报。同时通报的还有其他5家单位。
2017年12月22日0时,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要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响应。从22日开始,环保部大气污染强化督查组、市委驻各县(市、区)巡查组、市环保局分别对各县(市、区)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察,截止到24日17时,共督查各类企业230家,其中224家均能够认真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错峰运输和应急减排措施,6家企业未落实相关措施。
通报称,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未按要求落实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从2017年12月22日0时——2017年12月23日10时6分,共出场运煤车辆346辆。该企业顶风作案,将面临严厉处罚。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知,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将持续至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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